新疆平安网讯 近日,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再次召开两级法院疫情防控期间执行工作推进会,会议通过移动执行APP“远程会商”模式进行,会议由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执行局副局长洪燕主持,各基层院执行局局长参加了会议。
会上,洪燕要求两级法院执行干警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近期自治区党委、哈密市委相关会议精神,要做到疫情防控与执行工作同步推进。
会议要求,各院按照《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做好两级法院疫情防控期间执行工作的通知》,一是要优先执行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作为申请人的相关案件,及时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对当事人为涉疫情防控的医疗机构或生产企业,个人等相关主体的案件进行全面梳理,主动对接需求,原则上暂缓对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的单位、人员以及场所、设备、物资、资金采取执行措施;二是要充分拓展应用执行信息化办案平台,推进利用云间庭审系统、微信视频连线等方式,深化“隔空执行”办案模式,加大电子送达平台使用力度,提高电子诉讼服务质量,有效避免疫情防控期间人员聚集,又确保执法办案顺利开展;三是对于查封、续封续冻等紧急事项要及时办理,防止因查封、冻结期限届满后财产流失;四是疫情防控期间,各院对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要慎重采取拘留措施。确需拘留的,送拘时应遵从拘留所的防疫要求,拘留所明确告知因疫情原因无法收拘的,执行法院应暂缓采取拘留措施;五是各院要认真总结疫情防控和执行办案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平台载体及时加强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持续传递哈密市两级法院执行工作正能量。
会议还对两级法院2020年1-2月执行指标情况进行了通报,要求各院针对各自存在的指标短板、弱项进行分析研判,限期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哈密市两级法院执行局将不断开拓工作思路,创新执行工作方式、方法,做到疫情防控与执行办案齐抓共管,最大限度地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