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实施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十三条措施》,4月24日下午,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哈密市工商联召开工作联席会暨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座谈会。
会上,法院领导传达了自治区高级法院《<关于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及工作措施的通知》相关要求,并介绍该院《关于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十三条措施》。
与会的17家企业家代表对近年来的法院工作给予了肯定。同时对法院在推进开展商会调解、开展“法官送法进商会、进企业”活动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据介绍,下一步哈密中院将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工作思路,继续架起与民营企业长期有效沟通的桥梁,在优化服务平台、完善工作机制、拓展服务领域等方面持续发力,依法保护各类民营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努力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